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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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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走走停停,罗梦渐渐有些不舒服。

  起初,是贪睡,但是过几夭,她竟吐了。晨起的时候吐、闻到某些味道时吐、餐后吐得更厉害,沾不得半点腥味。

  他们心里的猜想,在看过一位产婆后,就有了答案。

  她怀孕了。

  算算日子,肚子里的孩子,该是在京城里,她拐他上时怀上的。她害喜害得厉害,他呵护到极点,决定改变路线,直驱最近的定遥城。

  定遥城位于大运河畔,是南方第一大城,居民富裕,商行集聚,除此之外,四面城墙高大厚实,南北皆有箭垛,檐角修得陡峭难攀,不论经商或是防守,都是南方首选。

  再者,钱家次女银银,嫁入江南首富南宫家,每季送往京城的青花瓷,走的虽是水路,但也靠大风堂保镖,货银更是如此,再加上南宫远的母亲,跟罗岳又是旧友,自然罗梦借住。

  住进南宫家后,沈飞鹰又请大夫过来,确认是怀孕无误。

  “夫人的身子娇弱,怀孕初期要好好静养,不宜舟车劳顿。”大夫说着,将怀有身孕的罗梦,误以为是人妇。“再者,要注意饮食,配合一些安胎药物。”

  送走大夫之后,他很快回到塌边,舍不得她独处太久。

  “我从来没有见过,你这么开心的样子。”罗梦抬起小手,抚摸着他的脸庞,因为害喜而有些虚弱。

  他握住她的手,靠在薄边吻了吻,再轻轻的俯下身,脸颊贴在她的小肮上。

  “听什么呢?”她笑着。

  “听你,跟孩子。”他深一口气,难以压抑心中狂喜。“我们的孩子。”他静静倾听,却因自己强烈的心跳,什么也听不见。

  “我们的孩子姓沈。”她轻轻说着,抚摸他的发,衷心说出藏在心中许久的心愿。“从此之后,你再也不是孤身一人。”

  他将她的手,握得更紧了些,贴着她不言不语,听着她软软的声音,告诉他的每一言、每一句。

  “虽说,我没有把握,能为你生一百二十八个孩子。但是,孩子们会开枝散叶,总有一天会超过一百二十八个,个个都姓沈,好不好?

  “好。”他哑声回答,濡了双眼,千言万语只能再化为一个字。“好。”他重复。

  两人的手紧紧握,言语己是多余。

  休养的日子,才过了不久,沈飞鹰注意着她的饮食作息,怕她吃得少了、忧她睡得太多。两人同住一座院落、同睡一张榻,南宫家倒也无人说话。

  某,却有贵客光临。

  这位贵客远从京城而来,竟是以商——噢,不,是以机深诡话——不,足以精明狡猞,呃,不对不对,是以赚钱手段高妙闻名的严耀玉。

  身材健硕、举止温文儒雅的他,身后还跟着几个仆人,正费力的抬着,一块覆盖着喜庆红绸、又厚又重的东西,一同入了院落,踏入花厅。

  先前早有丫鬟通报,沈飞鹰抱着她起身,安放在花厅的椅子上,舍不得她下地走半步的路,还拿来一件薄衫,为她盖在肩上,处处体贴入微。

  “罗姑娘、沈总管,许久不见了。”严耀玉说道,略略一挥手,身后的仆人就将东西搁下,无声的退了出去。

  她款款起身,不敢失礼,福了一福。“严师傅,让您见笑了。”

  “罗姑娘快快请起,这是喜事,何言见笑?”严耀玉笑着,连连摇手。“再说,您这位徒儿,我可收不起啊!”“我这是跟着无双喊的。”她任由着沈飞鹰,将自个儿扶回座位,仍旧巧笑倩兮。“您就是无双的师傅啊!”“是啊,别人是名师出高徒,我严某却只能出一个劣徒。”不认也不行,只可叹,还真是个道地的顽“劣”之“徒”

  “请别自谦,无双的一身本事,都是跟您学来的。”龙无双的顽劣行径,她可清楚了,有许多还是跟她合谋的呢!

  “但是,罗姑娘的本领,连严某都要佩服。”说好话不费银两,况且说的还是实话。严耀玉大加夸赞。“那喜宴虽然没办成,但是,如今两位不也即将成为眷属?”

  “谢过严兄。”沈飞鹰也不恼,更不避讳,大方的接下赞赏。

  “沈总管客气了。”

  “敢问严公子,怎么会来到定遥城?”他神色不变,心中却揣想,严耀玉会不会是公孙找来,亲自挟带机密,才会特地来到南宫家。

  “喔,没什么,我只是听到消息,知道罗姑娘有了身孕,特地为沈总管带来贺礼。”话中有话,有身孕的是罗梦,贺礼却是送给沈飞鹰的。

  “贺礼?”

  “是啊,那我带去罗家,以为送得出去,最后却又带回家的贺礼。”严耀玉脸是笑,走到墙角后,亲自掀起红绸。

  只见由紫檀木所造的区额上,雕刻着八个大字,字字如银钩铁划,笔势苍劲有力一

  柄家兴亡匹夫有责

  沈飞鹰挑眉,记得很清楚,曾经在公孙家见过,严耀玉赠的另一块匾额,跟眼前这块一模一样,只不过眼前这块,比公孙家那块,略略旧了一些。

  “这块匾额,我一共刻了两块,一块送给了公孙。”严耀玉伸出手,抹去区额上的灰尘。“不过,这一块啊,我等着送,等啊等的,都怕还没能送出去,匾额就要朽烂了。”

  罗梦瞧着匾额,心里清楚得很,严耀玉是在嘲讽,她跟龙无双一样都是国家之患,胆敢娶她的男人,堪称为国捐躯。

  “严师傅,您这是对我过誉了。”她弯而笑,半点不气恼,心中暗自赞叹,这第一好商,不愧是龙无双的师傅,才能同龙无双一样顽劣,竞大费周章的扛着匾额,从大运河北来到大运河南,就只为了模她跟沈飞鹰。

  “不,沈总管能担任这个重责大任,实在令严某佩服。”

  她还没开口,沈飞鹰倒是先说话了。

  “那么,等到我与梦儿成亲,一定会送上另一块匾额,作为回礼。”他说得平平淡淡、恭恭敬敬,受不得她受到嘲讽,更在言语之中,将她也拉进来,以示两人同心。

  “不必不必。”严耀玉嘴上笑着。

  吓死人了,谁知道这男人跟罗梦,会在匾额上写什么,到时候惹恼他的爱,他又要去睡书房了。

  沈飞鹰也出笑容。

  “应该应该。”

  “真的不必。”要想减弱攻击,最好的办法,就是分化。“再者,罗姑娘这些年来,一直是我的重要客户。”

  “喔?”

  “是啊,她买的都是沈总管的消息,让严某获利颇多。”

  沈飞鹰目光一偏,瞧见她因为被揭穿,有些尴尬的转开视线,粉脸红润润的,难怪,她会得知,他在戈壁买地置产的消息,连带引起这番风波。

  自古以来,商人始终握有最多情报,反应往往比官家更快。她的投资精准,多年以来,都将他的行踪掌握在手中。

  罗梦还不敢转过头来,却看见肩上落下熟悉的大手,暖烫的体温隔着衣衫,护着她的身子。她有些讶异,抬起头来,看着身旁的沈飞鹰。

  “那么,要跟严兄说声抱歉了。”他将她圈揽在身旁。

  “何出此言?”

  “因为,梦儿此后,再也不需跟您买我的消息。”他说得很肯定,只要与她相关的,甘心一律包容,何况只是这小小的讽刺。“以后,严兄就赚不到这份银两了。”

  听见这回答,严耀玉微微一楞,接着连连拍掌,大笑不己。

  “好!罗姑娘的多年投资,总算是没有白费,不枉我严某千里迢迢,从京城送来这份贺礼。”那顿宴席过后,爱关切罗梦,频频追问他,他远道而来也是为了让爱放心。

  “严师傅,那我们就不送了。”她甜笑着,说得不着痕迹。

  唉啊,赶人!

  严耀玉自然识趣,不再打扰两人,何况贺礼送达,跟南宫家打过招呼后,他也要快快回去,向爱报告此情此景,才好乘机讨一次赏,换取半温存。

  “严某告辞。”他一边说着,脚步已往外退,不想浪费时间。

  在踏出院落前,严耀玉最后看了一眼,觑见两人恩爱情浓,暗自思量着。

  既然公孙说了,事情还不急,可以延宕几无妨,那么他就搁下消息,暂且不说罢了,真等到事情要紧,再让公孙另外派人,来做打鸳鸯的差事。

  想着想着,怀念爱的心情急切,严耀玉的身影一晃,就消失在院落门外,再也看不见了。

  晨光穿林透叶,在林间闪烁。

  江南的山水秀丽,雅致的庭园造景,更是胜过京里许多。

  清晨时分,沈飞鹰亲自端着一碗冰糖燕窝,穿过长廊小桥、亭台楼阁,来到那座被整池荷花包围,以绿柳作帐的房间。

  宽敞的屋子里,罗梦已经起身。

  她一早起来,就吐过一回。

  他万分不舍,只能扶着她,抚着她的心口与后,等到她真有胃口了,才亲自去调来冰糖燕窝。

  她本来就嘴刁,吃得清淡且少,虽然南宫家的厨娘手艺极好,他也再三代过她的口味跟习惯,最终还是不放心,要亲手去来。

  回到榻边坐下后,沈飞鹰让罗梦靠坐在怀中,一口一口的喂着。

  清风徐来,扬起绿柳轻纱。

  “鹰,我吃不下了。”她吃了半碗,就抬起小脸说,眼角还有吐时,因为极不舒服而挤出的泪。

  “再一口。”他垂下黑眸,望着她轻声哄着。“一口就好。”

  他难得这样哄她呢。

  罗梦心头一甜,乖乖张嘴,再吃了一口。

  他再舀一调羹来,凑到她边,她好气又好笑,不过还是乖乖又吃一口。

  看到沈飞鹰还要再舀一调羹,她忍不住开口,娇慎抗议着。“你说再一口就好的,我都吃了两口,真的吃不下了。”

  他听见了,也真的不勉强她,不再把调羹往她嘴边送,就自个儿喝掉碗里剩下的冰糖燕窝。

  她咬着下,因为躲过剩下的燕窝,开心的出得逞的笑。

  哪里料到,下一瞬间,他竟低下头来,吻住她偷笑的小嘴。

  被吻个正着的罗梦,羞得脸红心跳,之间,只觉得那微甜的燕窝,被他喂入了嘴中,全都滑入喉里。

  等到他退开之后,她脸儿红润,一手攀在他的颈上,另一手揪着他前的衣襟,依恋的没有放开。

  “这不就都吃下去了。”他用头额抵着她,黑眸深深,薄轻轻扬起。

  “你好卑鄙。”她羞窘的说,一张小脸面红耳赤,心里倒也明白,她应该是天底下,最没有资格用“卑鄙”两字,来指控别人的人。

  果然,这句话,让沈飞鹰笑意更深。

  那一抹心知肚明的笑,让她有些羞恼,不过看在他是自个儿最心爱的男人,又是腹中胎儿的父亲,她大方的原谅他,没有推开他的膛,反而依然乖巧的待在他怀里。

  瞧怀中罗梦小鸟依人的模样,沈飞鹰的心头一紧,单手搁下了汤碗,用强壮的双臂将她轻拥在怀中。

  她轻声叹息,握住圈绕她腹的大手,跟他十指扣。

  窗外风轻云淡,荷花仰天,沾着晨,随风轻轻摇摆,翠绿荷叶上的水,更是晶莹剔透,还滴溜溜的滚来滚去。

  这样的日子,多么惬意啊。

  她这一生,想的、求的就是这个,可以宁静安详的,跟他一起生活、与他一块儿度过晨昏。

  爱怜的亲吻,落在她的发上、落在她的额角。

  听着沈飞鹰的心跳,感觉到他身体的紧绷,她知道他心里有事,身子偎得他更近一些,手也握得更紧,轻声问着:“鹰,你要回去了吗?”

  这个小女人向来就聪明,很少有事情能瞒得过她,况且这件事,也不是该隐瞒的。只是,她的问题,仍让他喉间一紧,徐声承认着,他所能承认的事。

  “堂里有急事,我必须先回京城。”

  果然如此。

  罗梦抬起小脸,仰望着那张俊脸,无限渴望的说着。

  “我可以跟你一起回去。”

  深深的黑眸里,映着她的脸,他哑声说道:“大夫说了,你身子还虚弱,受不住舟车劳顿,必须留在这里安胎。”

  此时此刻,带她回京城,实在太过冒险,不但她的身子受不住,他的心也受不住,只怕还没到京城,他们都会双双倒下。

  “从定遥城到京城,虽然有大运河通行,但是还是会累,你现在走不得的。”他指出事实,心头更痛。

  “可是,我舍不得你。”她娇声说。

  她舍不得,他又何尝舍得?

  那双黑眸更暗,他声音也更哑,抬手轻抚着她的脸儿,一次比一次柔、一次比一次怜。“你的平安,对我来说,才是最重要的。”

  罗梦听在耳中,心中又紧又暖,重新偎回那宽阔的膛,其实知道他的担忧,更晓得他的不舍,偏偏就是一双手,还将他抱得更紧。

  对她来说,他最重要,但是比他们两人都重要的,是腹中的小生命。

  “今天就得走吗?”她轻声问。

  “嗯。”他将长臂收紧,将下颚轻靠在她发上,声音低得近似呢喃。“南宫已经替我备妥船只了。”

  这么急。

  在她的心里,多么想要他留下来。可是,身为大风堂的大小姐,她也知道,他能空出这些天来,已经是万分难得了。此刻大风堂里,等着他处理的事,想必早已堆积如山。

  深了一口气,罗梦抬起一双水眸,也抚着他的脸,柔声的说道:“至少,让我替你修个面吧。”

  沈飞鹰瞧着,怀中柔情万千的小女人,心头暖热。

  “你会吗?”他勉强牵动嘴角。“那可是要拿刀的。”

  “当然。”她笑着起身,也不让他手,亲手去端来原本搁一旁,让她洗面净手的温水来,用蔷薇澡豆打了泡沫,抹在他喉颈跟脸上。

  他没有反抗,可是当她握住刀,慢慢凑上来的时候,即便不是贪生怕死之辈,而是响当当的江湖好汉,他也还是不由自主,绷紧了皮

  这个反应,当然瞒不过,正将小手抚在他脸上的她。感觉到手下的紧绷,她长睫轻眨,故意取笑着。

  “怎么,你会害怕?”

  他的双眼微眯,但颈上的喉结,上下滑动了一下。

  “放心。”罗梦笑了出来。“我找人练习过的。”

  沈飞鹰猛地口就问:“谁?”

  她能找谁练习?

  懊不会,又是那个该死的海盗?

  瞧见他凶狠的模样,她笑出声来,知道他还计较得很,好心的告诉他,免得他吃醋吃得酸坏了。

  “还能有谁?当然是爹爹啊。“

  原来是堂主,沈飞鹰松了口气,接着才恍然大悟。

  “你拿堂主当练习?什么时候?”

  “就…”她脸儿羞红,视线溜转。“人家以为你当上总管了,等到我及笄之后,就会跟爹爹提亲了嘛,我想为你做些事,又怕到时候伤了你,才会要爹爹让我练习一下…”

  难怪那时候,有好一阵子,大伙儿就会瞧见罗岳脸上,三不五时会出现为数众多的小小刀痕。所有人都在担心,是不是堂主年纪大了,身体变差,眼花看不清铜镜,却又不肯承认。

  原来,她在那么多年前,就想着要替他修面,还事先找堂主练习过。

  罗岳果然是天下第一女儿奴啊!

  他莞尔的想着,心中又甜暖起来,眼前的小女人,看起来更甜美可人了。

  瞧她跪上到榻,在他面前,咬着,专心一志、小心翼冀的,用刀锋顺着他的脸庞,一刀一刀的刮去泡沫与胡渣。刀锋冰凉,可是她的小手却万般的温柔。

  她很小心、很小心,终于替他修完了面,但是最后还是不小心,划伤了他一刀。

  他只觉下巴微刺,她自个儿倒轻呼出声。

  “啊…”罗梦拧着秀眉,自责的将刀子移开,连忙问着。“对不起,很疼吗?”

  “不疼。”他望着她,就是疼,那也不算什么。

  可是,她心疼啊,瞧着那小小的口子,一下子就渗出了丁点儿的血,虽然不多,却仍让她心口紧揪。

  想也没想的,罗梦就凑上前去,用软舌,吻掉碍眼的红痕,再万般不舍的轻轻印下一吻。“对不起。”

  “没关系。”他嘴角轻扬,哑声说道:“下回,你再多帮我修几次,就熟练了。”

  这话,让她脸微红,好期待好期待。

  下回呢。

  “你还敢让我修面啊?”她娇羞的问。

  他笔直的望进她眼里,慎重代。“不要找旁人练习。”

  罗梦脸更红,轻咬着,点了点头。

  “好,我不找。”

  “堂主也不行。”他嘎声要求。“只许帮我。”

  罗梦心里甜坏,面红耳赤的低下头来,应了一声。

  “好。”

  听见满意的答案后,沈飞鹰才再度出微笑。

  她放下刀子,拿布巾替他洗脸,又亲手在渐暖的光下,帮着他梳了发,将他的长发绑成髻。

  然后,再替他顺了衣襟,重新绑上带,再为他穿上袜与靴,帮着他套上外褂,就像是寻常人家里,子为丈夫所做的事一样。

  从小,她就是个被人捧在手心的千金小姐,肩不能挑,手不能提,十指葱难得沾上一滴水。

  可是为了他,她几乎什么也肯做,还早早就练习过了。

  看着她亲手为他打理颜面与衣着,沈飞鹰心紧喉缩,对她的柔情,蓦然上涌,难以遏止。

  这么多年了,她一直等着他、一直想着他。

  他其实是知道的,自己亏待了她,让她苦苦等了这些年。

  在出门之前,沈飞鹰情不自的,抬手轻抚着那张小脸、以及水。“答应我一件事。”

  “嗯?”

  “记得吃饭。”

  她笑了。

  笑靥如花。

  “好。”

  那一抹笑,从此深深的印在他心头,让他终生难忘,再一次低头,他短促却结实的落下一吻,慎重许下承诺。“等到我回来,接你回京城,我们就成亲。”

  “嗯。”她笑着点头,眼中却浮现不舍的泪光。

  沈飞鹰心疼至极,心上像是有刀在割,可是时辰已经晚了,纵然依依不舍,他还是转身走了出去。

  罗梦跟到门边,但没有出去。

  只因为,光是看着他离去的背影,她就已经开始想念,要是真要送到门外,她肯定会忍不住,开口要他留下,或是带她一起回京城。

  眼看他走过小桥,就要定出这院落,她不自开口叫唤。

  “鹰。”

  他停下脚步,回过头来,隔着整池粉荷绿叶,静默的看着她。

  “你要小心。”她抚着心口,含泪强笑。“为我保重自己。”

  黑眸深深,向来冷硬的薄,再度轻扬。

  “我会的。”

  她倚着门,柔情万千,忍着不落泪。

  “我等你。”

  沈飞鹰点了点头,然后转过身,大步走了出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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